汛期到三水区应急避难场所清单请收好!

  行业动态     |      2026-03-11 14:31

  BG大游

汛期到三水区应急避难场所清单请收好!(图1)

  应急避难场所是为了人们能在灾害发生后一段时期内,躲避由灾害带来的直接或间接伤害,并能保障基本生活而事先划分的带有一定功能设施的场地。

  依据《佛山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:“(1)发生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,避难场所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应急预案和实际情况,自行开放相应功能的避难场所;(2)发生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,避难场所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的统筹协调下,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,及时开放相应功能的避难场所;(3)发布各种应急预警,需启用避难场所转移人员避险的,就近就便开放避难场所;(4)其它需开放避难场所的条件。”

  凡是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,居民可按就近原则到避难场所进行避难。避难场所工作人员对每个避难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,并根据避难人员的生活需要,统一安排临时住所,发放食物等生活必需品。

  依据《佛山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:“(1)应急响应终止或预警信号解除,避难人员离开后,避难场所自行关闭;(2)因灾害应急期解除,避难场所可以关闭;(3)灾害结束后,改造或改建的避难场所需要恢复日常功能,避难场所可以关闭。”

  当应急避难场达到关闭条件后,避难人员需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分批、有序地离开。